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涉洩密案,上午監察院第三度召開彈劾審查會,但經過激辯,審查監委最後以贊成6票、反對6票,並未通過對黃世銘的彈劾案,也讓黃案在監察院的彈劾審查宣告塵埃落定。
當初黃世銘曾承諾,如監院通過彈劾,他就下台;如今他應暫可保住職位。監察院調查黃世銘偵辦立法院關說洩密案,主查監委吳豐山、洪德旋在去年11月首度提案彈劾黃世銘,當時審查會以5票對5票未通過彈劾案,監察院在當月10日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但與會監委卻人數不足、無法成會;主查監委上月19日再度召開審查會,計有9位監委出席,已達審查會法定人數,但有與會監委認為報告內容不夠全面,提案監委最後決定撤回彈劾案調查內容,並未進入表決程序。
主查監委吳豐山、洪德旋上午再度提出修改後的調查報告,發出審查會通知,共邀集12位監委與會參與討論,由於案件敏感,監院相當低調,經過一上午的激辯後付諸表決,最後贊成與反對票數仍以6票對6票打成平手,彈劾案沒有通過。
但據傳,彈劾審查會過程很火爆,有監委質疑彈劾案內容用詞危險,洪德旋則以大法官釋憲文回應,反駁對方所言才危險。吳豐山也生氣說,他無法接受部分監委說法,但「尊重投票結果」。也有人提到彈劾案寫黃世銘工作努力,是太過溢美。
吳豐山中午手機關機,監委們多也不願接聽手機,或委婉稱未參與審查會,但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召集人李復甸中午在個人臉書上貼文「諫院提名記 司馬光」一文自況,耐人尋味。
他受訪時不願評論黃世銘案,但強調貼文目的,就是在強調監察委員雖獨立行使職權,秉良心辦案,對任何糾彈案件的決議,都是共同表決而來,這項集體決議就代表監察院的決定,外界會有不同評價,即「某也忠、某也詐、某也直、某也曲」,社會將會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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