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產》10月底前公告,丙烯等4氣體納管
2014/08/21 07:45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為加強石化管線管理,江揆昨天要求提前時程修改相關法規,將丙烯、乙烯、丁二烯(具爆炸性)及苯類(具劇毒性)等四種氣體,在10月底前公告納管,年底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短中期採取三行動亡羊補牢。
江揆昨天在石化安全專案會議的上半場聽取政委兼工程會主委許俊逸報告石化管線管理修法研析,將分短期和中期二項方案強化石化管線安全管理。
會後許俊逸表示,短期將採取二大行動修改行政命令,包括補強「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機制;除把這次高雄氣爆主因丙烯之外,也把乙烯、丁二烯等具有爆炸性氣體,及具有劇毒性苯類等石化輸送管線都納管,未來都納入可燃性高壓氣體項目,且須向經濟部申報。
行政院決定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和「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將丙烯等四種氣體納入高壓氣體項目,江揆裁示在10月底前公告後實施,盡早讓民眾安心。
第二個行動,是由中央災害防救會 指定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新訂「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許俊逸說,未來丙烯等工業管線發生災害,都是由經濟部擔任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
中期行動將修改工廠管理輔導法,健全石化管線管理事權。
許俊逸表示,目前法律只規範廠區內和槽車運輸,江揆要求經部在年底前提出修法,將工廠管理擴及廠區外的原料或產品儲存及輸送,將廠區外的管線輸送視為工廠設備一部分。
許俊逸指出,在修法中,將在管理規範增訂條文或專章,強化三層完整管理機制。(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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