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四天連假,但彈性補假影響新人結婚,臉書「1227連署還我們大好日子」連署活動,短短不到一天已經5千多人連署,其中有530對新人。
連署發起人12月27日辦婚宴的王小姐說,只剩兩個月真的很倉促,喜餅、喜帖、餐廳桌數都做好確認,突然改期至少有一半的賓客沒辦法出席,像她老公光同事就請了六桌「總不能整個公司那一天都請假吃婚宴」。王小姐說,婚禮至少半年前就開始籌備,如果婚宴維持當天舉行,至少損失十幾萬;如果延期,恐怕要拖上半年,他們不是不贊成補假,「但可不可以不要補在那一天?」
婚宴餐飲業者鄧光麗說,已經接到新人打點話來改日期,但今年好日期都沒了,改日期起碼四、五月以後,如果如期舉行,桌數也會受到很大影響,「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再發生」。
擔任婚禮企劃的劉家豪說,婚禮是每個女孩子的夢想,剩兩個月很多事情都已經就定位,再做更改非常困難,新人心情也大受影響,「希望可以往後延,或尋找其他可能」。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今年4月18日才修正的「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人事總處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公告次年政府我機關辦公日曆表。但有特殊情形時,得予延後於8月31日前公告。」趙天麟說,補假至少應該給勞資雙方4到6個月緩衝期,104年的假應該在104年補。
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長王桂蘭表示,提前一周補上班的決策,行政院徵詢過相關部會、勞工團體、 工商團體和金融機構,並做過民調,高達百分之七十民眾贊成元旦調整放假,經過所有綜合考量後所做的決定。王桂蘭也說,不管是哪個星期六補上班,一定有民眾生活受影響,他們也看過農民曆,元旦之後次一個周六,也就是1月10日,同樣也是宜嫁娶的好日子 。再者,行政機關的辦公日只適用政府行政機關的公務人員,民間企業依照勞基法規定,是由勞資協議處理。
對官員避而不答不符法規,一旁的王小姐忍不住氣哭表示,「你們第六點要提前宣布,你們有做到了嗎?你們自己都沒做到,草率決定 ,就破壞我們辛苦準備大半年的婚禮 ,你們沒有結過婚嗎?12月27日訂得到1月10號的餐廳,你訂得到我今天投你啦!」新人陳先生也說,如果政府決策這麼草率,請把行事曆下架 ,「反正行政院長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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