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怡和丈夫鄭彤是小縣城裡的機關公務人員。一個多月前,30多歲的吳怡做了引產手術,孩子五個月大。她一共懷孕三次,第一次兒子出生,第二次主動流產。最後這一次,兩人試圖以假離婚、假結婚的方式保住這條性命,結果被逼著「做掉」了。
中國周刊報導,吳怡在縣城做公務員,鄭彤是某局的小領導,生於70年代的兩人,有個九歲的兒子。去年初時,吳怡意外懷孕,和丈夫商量後,主動去當地醫院做了流產。但幾個月之後,吳怡又一次意外懷孕。醫生告知,吳怡的身體很難再承受第二次流產的壓力。
據報導,兩人想了各種方法想保住二胎,最後決定「假結婚」。根據規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按間隔可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前提是,他們需要先離婚,再找一個未婚男子和吳怡結婚。
兩人以最快的速度辦理離婚手續,並以1萬多元的酬金,找到一位願意做「假丈夫」的男子。
報導指出,做體檢時,吳怡被發現已經懷孕。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直接判斷出這是鑽法規空子的「假結婚」。事情敗露後,計生委拒絕了二胎申請。那一天,鄭彤接到計生部門打來的電話,要求自行帶吳怡去做人工流產,「這個事兒就既往不咎」。
但鄭彤認為所有手續都合法,根本沒理這茬兒。後來發生的一切證明,鄭彤的想法「太天真、太單純」了。
報導稱,首先發難的是吳怡的單位。「這孩子你堅決不能要。」找她談話的主管領導上來就說。並告知,要了,單位和其他同事的提拔會受影響,評優資格也都沒有了。如果堅持,整個單位的人都記恨她。
幾乎是同一時間,鄭彤領導也說,如果不主動做掉孩子,就兩種情況:一,主動辭職;二,以違反國家計生法規為理由被單位開除,而兩者都得交納數額不菲的社會撫養費。
後來,單位派人「一遍又一遍」地敲警鐘,鄭彤心裡動搖了。雙方老人也退縮了。據報導,經過憤怒、權衡、掙扎以及絕望,吳怡妥協了,同意去做引產。
「我已經崩潰了,至今我還不理解我自己(為什麼這麼做)。她怎麼承受得了。」鄭彤說,希望兒子長大以後,永遠不要記得這件事,「對他而言,這將是個很殘忍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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